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阶段性目标和任务
转自:
绿色家园网
时间:2004年5月28日14:20
生态省建设分三个阶段,第一阶段2001-2005年为启动阶段,第二阶段2006-2015年为推进阶段,第三阶段2016-2020年为完善阶段,各阶段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如下:
第一阶段:启动阶段(2001-2005年)
目标:
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,生态环境保护、建设和恢复取得较大成效。通过重点生态区的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,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;产业结构合理,初步形成以清洁生产和绿色食品生产为主体的生态经济框架;科教和生态社区的普及深入人心,公众的生态意识和自觉参与程度明显提高,初步建立生态省建设的科技支持体系。
到2005年,全省新增人工林面积90万公顷,森林覆盖率达43.9%;改良草场120万公顷,新建人工草场33.3万公顷,草原"三化"治理面积153.3万公顷,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40%;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万公顷,水土流失率小于27.2%,退化土地治理率50%,矿山复垦率40%;受保护陆地面积占全省面积11.8%;改良中、低产田400万公顷,绿色(含有机食品,下同)食品生产基地100万公顷,绿色畜产品占畜产品总量25%;城市空气环境质量50%达到功能区标准,地表水环境质量60%达到功能区标准,工业固体废物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68%和20%,生态农业试点和生态示范区面积占全省40%,人口自然增长率小于4.5‰,城市(镇)化水平58%。
主要任务:
--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、重点资源开发区、生态环境良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;加强生态敏感区、退化区、脆弱区、重点流域、天然林保护区的生态建设和恢复;对生态环境恶化区实施必要的综合整治措施,控制生态环境破坏趋势,促进资源更新和生态环境良性发展。
--优化产业结构。降低生产及产品的环境代价,淘汰那些技术落后、污染重、能耗物耗高、效益差、国家明令禁止的企业,限制使用并逐步替代对环境产生公害的产品,积极开发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无污染或少污染清洁生产项目。
--控制工业污染,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,重点进行城市污水处理、集中供热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、城市噪声和汽车尾气治理、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建设、城市绿化和景观生态建设,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。
--扩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,增加绿色食品种类和品种,加强绿色食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,加大绿色食品的发展力度;以信息产业和高新技术带动传统产业的升级,引进和吸收现代技术,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;推广清洁生产工艺,生产绿色产品,执行环境标志,加快生态旅游的发展,尽快形成生态产业框架。
--增加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,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建设,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和对外影响;加强生物资源,特别是珍稀、濒危物种及其生态系统的保护,促进生物多样性的恢复和发展。
--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,依靠现代技术手段,提高我省生态建设和经济、社会发展的信息、管理和决策水平。
--加大科技投入,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,广泛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,把资源配置的重点,科技和产业结合的方向转向生态产业和可持续发展,初步形成科研与生产、尖端技术与产业发展密切结合,具有雄厚技术力量和人才优势的生态省建设科技支持体系。
--突出绿色通道、绿色垦区、绥化绿色走廊建设,拓展"三北"等防护林网络建设,积极推广拜泉生态农业建设模式。
第二阶段:推进阶段(2006-2015年)
目标:
生态省建设走上健康发展轨道,经济、生态、社会复合系统步入良性循环。资源利用和更新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,以生态产业为重点,绿色经济为目标,低耗、清洁、高效具有明显地域特色和资源、生态优势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,并不断通过科技创新,使经济整体竞争能力达到国内较强水平;城市(镇)化进程及城市生态化进程步伐明显加快,公众素质和生态意识明显提高,科技、文化、教育等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效,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幅度提高。
到2015年,新增人工林30万公顷,森林覆盖率达44.8%,天然林保护工程取得明显成效,全省森林蓄积较2000年增加20%;人工种草100万公顷,改良草场150万公顷,草原"三化"面积减少到30%;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7万公顷,水土流失率小于22.2%,退化土地治理率达70%,矿山复垦率达70%;受保护陆地面积增加99.5万公顷,占国土面积14%;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占作物播种面积20%,产值占种植业30%以上,绿色畜产品产量占畜产品总量50%;城市环境空气质量90%达到二级标准,地表水环境质量85%达到功能区标准,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75%和50%,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0%,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5%,城市绿地覆盖率40%以上,城镇清洁能源使用率87%以上,城镇化水平65%,人口自然增长率小于3.5‰,城乡人均收入较2000年增加1.6倍。
主要任务:
--继续加强生态保护、建设和恢复,重点实施"天保"工程、"水保"工程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,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,土壤风蚀防治工程,湿地和生物多样性恢复工程,退耕还林、还草、还湿工程;建成一批生态农业区、生态示范区、生态旅游区,进一步增加自然保护区面积、数量和种类,进一步增强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和对外影响,使全省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。
--重点培育以清洁生产和绿色食品为主导的生态产业,使生态产业成长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。积极搞好绿色食品基地建设,建立生产、加工、贮存、运输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规范管理系统,使绿色食品在国内市场占有明显优势,在国际市场颇具影响;清洁生产、绿色产品生产、环境标志的使用、ISO14000认证得到了深入发展和推广;生态旅游、景观旅游具有一定规模,在国内外独具地域特色;湿地经济、林区特产经济形成规模,生态经济体系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高。
--继续利用我省现代技术设施和人才智力,建立和完善信息、管理、决策体系,提高生态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宏观判断和科学决策水平,建立可供生态省建设利用的数据库和信息网络系统。
--进一步依靠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技术力量,加强原始创新研究、持续创新基础能力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,完善生态省建设的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体系,增强科学技术对生态省建设的推动作用。
--加强哈、齐、牡、佳、大等大、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生态建设的示范、辐射和带动作用,加快城市化和城市生态化进程,促进社会结构变革,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。创建一批生态园林城市,提高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。
第三阶段:完善阶段(2016-2020年)
目标:
全面完成生态省建设的各项任务和目标,形成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为支撑,以生态产业为主体的高效生态经济体系,基本实现人口、资源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,环境优良、经济发达、社会文明的生态经济强省,全省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、人民生活质量、科技文化等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内发达省份水平。
到2020年,宜林地全部绿化,森林覆盖率达45.5%;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治理,退化土地治理率达80%,矿山复垦率85%;优质草地占70%以上,草地生产能力提高20-30%;城镇失业率小于2.5%,城市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覆盖率达100%,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3m2,人口自然增长率小于3.0‰,城镇化水平达67%,科技进步对GDP贡献率53%以上。
主要任务:
--巩固和完善前十五年各项建设任务,进一步建设不同类型生态经济复合系统,形成稳定、高效,可持续的区域发展体系,为全省资源更新、生态良性循环、经济持续增长、社会安定与精神文明的总体发展趋势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。
--进一步加速生态产业化进程,从信息科学、高新技术、现代管理和决策等诸方面增强生态产业的实力和效益,在国内外市场达到较高的竞争能力。
--进一步加强大中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,提高小城镇建设水平,增强城市化和城市生态建设进程,减轻自然系统的人口压力,实现产业的多元化、集约化、规模化发展,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,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幅度的提高,加强生态社会和生态文化建设,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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